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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通知:生育可额外申领3倍失业金

8月1日,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,为贯彻落实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〉的决定》(省政府令第188号),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,南京市正式启动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受理。
一、申领条件
自2025年3月1日起,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(政策实施后生育的方可申请)。
二、申领时限
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。
三、发放标准
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。
该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,不影响原失业金领取月数。
举个例子:若生育当月失业金标准为2000元,则可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领一次性加发金额6000元。
四、申领材料
1.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。
2.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(或居民户口簿、出院小结)。
五、申领途径
线上申领途径一
下载并登录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,完成注册后,点击“服务-社会保险-失业保险-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”模块办理,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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